
論思想
本書將我們的思考分為思考一和思考二。
思考一重視的是當下的快速反饋(直覺性思考)。
思考二則是設想到未來的深度思考(理性思考)。
論幸福
本書將幸福分為體驗式幸福和意義式幸福。
體驗式幸福
體驗式幸福屬於思考一,其幸福感源於直覺性感受。
體驗式幸福具備地區性、短暫性、當下性。
通常你是在此時此刻感受到幸福。
像是出國旅遊、享用美食、參加演唱會皆屬於此類。
但體驗式的幸福是向外尋求的,是希望自身的渴望被外界所滿足的。
所以體驗式幸福會受到享樂適應所影響,一旦你習慣了外界刺激,幸福感很快就會消退。
其實體驗式幸福的概念類似於《財富階梯》中所提到的減少不幸福感。
主要是透過滿足心中的慾求、降低匱乏感來獲得幸福感。
然而人類的慾望是無限的,體驗式幸福雖然可以滿足我們食衣住行育樂等基本欲求,卻沒辦法再進一步提升我們的幸福感。
這時我們就得寄託於意義式幸福了(反思性幸福)。

意義式幸福
意義式幸福屬於思考二,其幸福感源於理性感受。
意義式幸福具備不分區性、持續性、反思性。
通常你是在事後回想時感受到幸福。
意義式幸福通常與下面四個因素有關。
1.社交連結 (對社群有歸屬感)
2.控制 (對人生選擇有控制權)
3.競爭 (對自己工作有身分認同)
4.社會參與
不同於體驗式幸福是向外尋求,意義式幸福則是向內尋求。
體驗式幸福是追求自己所沒有的,意義式幸福則是反思自己所擁有的。
像是陪伴親友的時光、認識新朋友、忠於自我、熱愛自己的工作、為社會奉獻自我等都屬於意義式幸福。
意義式幸福是透過知足、珍惜、反思自己所擁有的事物來獲得幸福感。
其概念類似於《10倍成長思維》的買家心態,意義式幸福感是基於累積而非匱乏感而形成,所以可以維持。
舉凡你獲得、創造、付出而累積的越多,你的幸福感也會因而進一步地提升。
正如《別把你的錢留到死》中的記憶股息,每當你創造了越多的體驗,在未來它們都會成為回饋的一部分。
幸福消費的三項建議
1.體驗:花錢買經驗而非物品 (小而多的體驗,比大而少的體驗更能帶來幸福感)
2.他人:為他人付出更能帶來幸福感
3.時間:拿錢能換時間
結語
《財富的幾何學》讓我們對於何謂幸福這件事又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。



